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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省打传办、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表彰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省打传办、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表彰方案》的通知
(粤人发〔2006〕303号)


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打传办,中国电信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

  为表彰和鼓励打击传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经省政府同意,将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表彰活动。现将《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表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该方案要求,评选出本系统打击传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打击传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省打传办。

  联系人:邹登高 电话:85587062 , 黄芸 电话 85587167

  传真:85587166。

省 人 事 厅
省 打 传 办
省 工 商 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表彰方案

  200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我省建立了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维稳及综治委、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工作协调机制,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监察、教育、民政、检察院、法院等17个部门和基层组织积极配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持续不断地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成绩显著,有效地遏制了我省传销活动的猖獗势头,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张德江书记2005年1月7日批示:“2004年我省工商部门在打击非法传销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应当表扬”。黄华华省长2005年1月8日批示“去年,我省打击传销工作在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很大的成绩”。 2006年4月18日,吴仪副总理对我省打击传销工作批示:“抓得及时,效果好”。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特别是在“抓头目、破网络”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等工作中,各地都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调动各地打击传销的积极性,总结和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彻底铲除我省的传销活动,拟表彰一批全省打击传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打击传销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总结和推广全省各地打击传销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提高各地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彻底铲除我省的传销活动,最终实现省委张德江书记提出“决不让非法传销活动在广东立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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