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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吉民发〔2005〕8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2002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民政部门行风建设的要求,在着力落实“打造精品、争创一流”目标,发展现代民政事业的同时,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充分展示了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行风建设,省民政厅决定,对四平市救助管理站等95个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以此为新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不断推进民政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促进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这次表彰的行风建设先进集体,是全省2千多个民政基层单位的优秀代表。既有依法行政的婚姻登记和救助管理单位,又有服务特殊对象的优抚和社会福利单位;既有深化丧葬习俗改革的殡葬服务单位,又有为民解困的乡镇民政办(所),还有服务农村“五保”老人的敬老院等。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各民政基层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紧密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我省民政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附:全省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二○○五年二月二日

  附:
全省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长春市:

  农安县殡仪馆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

  长春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长春市二道区婚姻登记处

  长春市南关区婚姻登记处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敬老院

  长春市双阳区社会福利院

  长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青年路休养所

  长春颐安苑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湖镇民政办公室

  榆树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德惠市殡仪馆

  长春市宽城区婚姻登记处

  吉林市:

  吉林市昌邑区婚姻登记处

  吉林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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