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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具体安排的通知

吉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具体安排的通知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党委(支部):

  厅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后,各党委、支部高度重视,按照厅里的统一部署,正在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最近,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把学习培训工作引向深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厅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对我厅学习培训阶段的活动再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集中学习时间。从2月17日(周四)-25日(周五),集中7天时间(不含休息日),每天用半天(4个小时)时间,按照规定的学习文章,分别由各党委、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和讨论。在集中组织学习的同时,不能放松个人自学。各党委、支部组织学习时,对学习时间、参加人员、学习内容、每个人的发言情况,要作好详细记录。学习阶段,每个有书写能力的人要按规定写出4000-5000字的学习笔记。对各党委、支部的学习情况,厅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要通过不定期巡察、抽查学习记录本、笔记本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

  二、厅党组成员参加党委、支部学习。时间:2月18日(周五),厅党组成员分别参加一个分管党委、支部的学习讨论会,作带头发言。

  三、组织主题活动。时间:2月24日(周四)下午13:30分,在厅机关11楼大会议室召开“我距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差什么、我为吉林发展做什么”主题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民间组织管理局、优抚处、安置处、救灾救济处(含减灾中心)、低保处(含低保中心)、政权处、区划处、福利处、救助处、工业办、募捐办、慈善总会党支部书记分别作大会发言(每人限10分钟以内)。参加人员:厅党组全体成员、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设立支部的独立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大会由张晶副厅长主持。

  四、作专题辅导报告。时间:2月25日(周五)下午13:30分,在厅机关11楼大会议室召开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克民同志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光霁同志分别作专题辅导报告。厅党组成员全部参加。大会由邹占卿副厅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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