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苏卫医〔2004〕6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上中旬对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此次检查由省卫生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省卫生厅负责具体工作安排。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措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检查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凭证执业、规范服务的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
1、听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请各地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2、查看有关资料,包括领导讲话、文件、计划、方案、宣传报道、影视图片、案件卷宗等。
3、分组进行检查。第一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市;第二组:南通、盐城、扬州、泰州市;第三组: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市。检查组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4、各市分别抽查2-3个市区和1-2个县(市)城的医疗服务市场情况。各地重点检查2-4所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3-5所个体诊所。具体抽查对象由检查组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四、时间安排。检查活动从9月1日开始,到9月15日前结束。每市检查2-3天。具体日程安排由厅医政处另行通知。
请各地认真做好准备,并配合检查组做好工作。
联系人:郑必先 赵淮跃
联系电话:025-57713692
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