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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⑷毕业证书(验原件交省厅复印件,免考生交省厅原件及复印件)

  ⑸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省厅复印件);

  ⑹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复印件请使用A4复印纸粘贴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3、单位复核。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录入信息。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

  5、交表送审。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所辖注册机关。

  6、注册机关初审。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见附件1)编号并填写或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核对填写或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张贴照片。

  7、上级主管部门再审。按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各县(市、区)注册机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统一将首次注册材料、《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统计表送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8、发证机关终审发证。省卫生厅医政处组织终审,审核合格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上加盖江苏省卫生厅钢印。

  9、首次注册。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4-2006年”、或“2005-2007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

  10、省直、部属院校附属医院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直接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审核、发证、注册。

  (五)发证时间:12月1-15日,各市卫生局及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日程安排见附件9。上半年漏办及以往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的可一并补办。

  二、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事项,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省内变更。护士在省内不属于原注册机关管辖区域流动执业,申请人可在江苏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jswst.gov.cn)下载并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省内)》(附件6),同时到拟执业地注册机关领取《省内护士执业注册记录变更证明》(附件5),先到原注册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主管部门审核、在注册软件上修改信息;然后申请人到拟执业地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省内)》,主管部门审核、在《护士执业证书》(副本)上加盖护士执业注册章,同时在“备注”中注明办理日期及新的执业证书编号并加盖注册机关公章,在注册软件上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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