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迎接教育部检查2007级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学〔2007〕7号)
各高校:
接教育部学生司《关于检查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30号),教育部将于12月1日-1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2007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检查工作。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新生学籍注册情况。
2.学籍学历管理政策近年来的执行情况,包括处理学籍学历管理遗留问题及排查隐患有关情况。
3.学籍学历管理政策宣传情况,重点检查《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张贴及学生知晓情况。
二、检查办法
1.检查学籍电子注册情况,包括上机运行、程序操作等,对存在的困难、问题给予指导。
2.检核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新生报到人数、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人数及其学历层次等。
3.检查高校食堂、图书馆、宣传橱窗等公共场所《告知》张贴情况,组织新生座谈听取意见等。
三、材料要求
请各高校接此通知后,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3号)及本次检查内容与要求,认真做好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12月4日-10日将今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形成书面总结及电子版报送厅学生处。总结的主要内容为:
1.2007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2.2007年招生计划与教育部网上录取数据对应情况。
3.今年学籍电子注册成功的情况和注册不成功的情况。
4.数据待审核情况(如转专业、更改姓名、更改身份证号等)及原因。
5.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
6.本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有无遗留问题及隐患。
7.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具体抽查高校名单另行通知。
(联系人:鲁学军,许正亚;联系电话:025-83335877,83335168;电子邮箱:luxj@ec.js.edu.cn。)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