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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教办职函〔2007〕9号)


各市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确定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通知》(教职成函〔2007〕5号),我省南京市秦淮区、常州市武进区、苏州市昆山市、徐州市云龙区、无锡市崇安区等5个社区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希望各市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促进社区教育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厅将继续组织各地开展争创省级和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的工作,各市应以此为契机,努力做好社区教育特别是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工作,为我省“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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