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函〔2008〕1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正确评价工作人员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与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高,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称职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职称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职称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优秀等次人选名额分配
根据规定,优秀等次人员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事先报省人事厅审核同意的,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经测算,2007年厅机关可评选出优秀等次人员19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8人。按照往年做法,教育厅在各处室推荐人员中再表扬一批人员,表扬比例与优秀等次人员相同,其计19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