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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直属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直属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卫办〔2004〕58号)


厅直属各单位:

  我厅决定,2004年继续对省卫生厅直属单位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单位由2003年的18个扩大到22个。年初,我厅在总结前四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考核指标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以苏卫办〔2004〕11号文印发给各有关单位。为检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004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我厅组织人员对上述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分7个组进行。考核组由厅机关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和部分医疗、护理及行政管理专家组成。在考核过程中,各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对照《省卫生厅直属单位2004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要求及评分标准,深入细致地逐项进行考核检查,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各单位对考核工作积极配合,保证了考核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鼓励先进,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这次考核结果,我厅决定对22个单位分别给予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奖励。其中:

  一等奖单位: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江苏职工医科大学、苏州卫生学校、省太湖干部疗养院。

  二等奖单位:省卫生监督所、省肿瘤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省级机关医院、省第二中医院、省中医学校、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省血液中心、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省连云港海滨疗养院。

  二、主要成绩

  从这次考核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召开的直属单位工作会议精神,把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作为单位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具体方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将考核指标分解细化,责任到科室,明确到个人,并采取定期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有力推动了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加大改革力度,为加快发展增添活力。各单位主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经济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省人民医院与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省级机关医院组建省人民医院集团,实现了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各单位在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特别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血液中心等单位在完成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根据人员类别的不同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制定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晋升、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江苏职工医科大学实行与工作性质紧密结合、和工作责任与工作量直接挂钩的分配机制,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省级机关医院、省中医院等单位进一步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降低了服务成本。各医疗单位根据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调整内部结构,拓宽服务领域。省人民医院整合相关科室,建立冠心病诊治中心、脊柱外科中心、脑卒中中心,为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医疗服务。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根据儿科病人的特点,改造儿科中心大楼,在病区设立儿童活动室,病房增添滑梯、秋千等设施,努力营造“家、学校、乐园”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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