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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苏爱卫〔2004〕30号)


各市爱卫会: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季节,也是鼠类繁殖的高峰季节。据我省疫情统计报告显示,进入冬季以来,全省流感、麻疹、流脑、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的发病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同时,去年以来在我国局部地区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和禽流感卷土重来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另外,据今年省爱卫会组织对16个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5个开展创卫活动的城市调研结果表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促进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多数城市的整体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一些城市的农贸市场和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歌舞厅等“五小”行业和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卫生状况依然较差,特别是在农贸市场的活禽销售、屠宰方面存在突出的卫生问题,给卫生防病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我省当前的卫生防病形势十分严峻。

  抗击非典和禽流感的斗争实践再次证明,要有效地解决当前存在的卫生防病问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与疾病作斗争。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全爱卫发[2004]6号)的精神,省爱卫会将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开展一次以卫生防病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发扬“抗非”精神,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对当地爱国卫生运动在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构筑控制各种传染病的防线。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主动积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展开。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今年12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的有利时机,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社区等人群密集单位和地区的卫生科普宣传,广泛宣传预防疾病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对依法履行防病义务的认识,积极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病工作。要继续推进中央文明委和全国爱卫会联合开展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编印和发放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科普材料,组织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培训,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特别是强化非典和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方面的防治知识。要重点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防病宣传教育,使防病知识进村入户,增强广大农民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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