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完善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一)违反评标规定和有关纪律;

  (二)被通知参加评标会,却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出席评标会议;

  (三)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商业性活动,赚取报酬。

  五、推荐的评标专家分一线、二线两档上报,一线专家是指有较高思想素养和学术水平并熟悉临床药学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一线人员占上报人数的50%,各单位《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家库成员审批表》请于元月30日前,报“在宁省(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委会办公室”。

  附: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家库成员审批表和填表说明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填表说明:

  一、推荐的一线专家请在“分档”栏中标明“1”;

  二、“类别”栏是按医学、药学、管理分三类;

  三、临床专业是指“医学”、“药学”类的分项。“医学”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临床一、二级专科设置,一般可分为:消化、内分泌、呼吸、神经内、心血管、肿瘤、血液、肾科、风湿、妇科、产科、传染、放射、普外、脑外、胸外、整烫、骨科、泌尿外科、血管外科、麻醉、口腔、眼科、耳鼻喉、皮肤、中医科(西医院)、其他共27类。“药学”类可分为:临床药学、调剂、药品供应、药事管理4类。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家库成员审批表

  单位:                            时间: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类别临床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学历分档联系手机备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