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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活动情况通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活动情况通报》的通知
(苏卫基妇〔2005〕2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全省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活动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以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努力构建医疗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附件:全省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活动情况通报

江苏省卫生厅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省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活动情况通报

  为了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2003年11月,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率先在全国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的活动。全省各地积极响应,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徐州、盐城、连云港、镇江等市先后以市、区(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并认真组织实施。2004年下半年,各地以市政府的名义推荐了14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市)参加省级示范区(市)的评选。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联合组成评估组,依据《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评估验收标准》,采取直接评估方法,通过查阅区政府相关文件、工作记录、医疗文件、社区诊断报告、财务档案,随机抽查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场考察、访谈、问卷调查、基本知识和技能考试以及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等方法,对申报省级示范区(市)的候选单位逐一进行了评估。

  通过评估,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市金阊区、昆山市和吴江市等12个区(市)达到规定标准,被确认为首批“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从中择优推荐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参加了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评估,受到国家评估组的充分肯定。

  通过全省上下的一致努力,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而且有不少创新和发展,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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