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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2005年度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2005年度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苏卫人〔2005〕12号)


各市卫生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5〕 57号)精神,2005年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全省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实行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现就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具体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符合200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评审的人员。

  三、考核效用

  考核是评审的一项程序,其结果是评审的重要要素之一,考核结果当年评审有效。

  四、考核形式

  凡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一)考核内容:考核申报人员本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范围参考卫生部量化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用书。

  (二)考核专业:考核专业共分为77个,具体见《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以下简称《考核专业一览表》,附后)。报考专业原则上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但考虑到我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的现状,申报社区临床类的人员仍可根据自己现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考核专业一览表》相应的专业;申报社区其他专业的人员,可选择《考核专业一览表》中相应的专业。

  (三)考核形式

  1、申报正高级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纸笔作答形式。题型为单选题(50道)、多选题(50道)、案例分析题(2道),客观题涂卡,包含少量专业外语阅读能力题,主观题笔答,考核时间3个小时。

  2、申报副高级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仍采用人机对话的形式(练习软件请到江苏省卫生厅网站(www.jswst.gov.cn)热点栏目下载),考核时间2个小时。

  (四)考场设置: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省辖市设立考场。

  五、考核免试对象

  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考核:

  (一)申报当年参加援外的;
  (二)申报当年参加援藏、援疆的;
  (三)从外省、外系统调入申报确认资格的;
  (四)考核期间因公出国的(提供政府任务批件与因公护照复印件)。

  六、考核组织

  江苏省卫生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标准。

  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申报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请各市人事局职称职能部门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考核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人员考核时间定为5月28日上午8:30至11:30。

  (二)申报副高级人员考核时间定为5月28日,具体考核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申报人员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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