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学确定人才评价标准。要根据不同行业、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评价标准。注重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直接考评和对业绩成果社会价值的客观、公正的同行评议。
3、积极运用科学先进的人才评价方式和手段。探索和完善资格考试、业绩考核、能力测评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建立严格规范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级评审制度。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积极拓展以考代评的范围,加大考试标准科学性的研究,完善考试服务体系,严肃考风考纪。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创建符合现代人才特点的测评方法体系。
(三)进一步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1、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坚持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强化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真正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科学考核、合同管理、以岗定薪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2、各级人事部门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结合事业单位的类型、编制及承担任务等情况,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最高职务设置标准。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科学设岗基础上的最高职务限制和结构比例控制;经费完全自给的事业单位可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四)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纳入职称工作范围。逐步实行个人自主申报资格和社会化职称评审,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照相关条件,向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人事部门委托的申报服务机构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年龄和单位性质的限制。所取得的资格可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2、改进评审组织管理,完善评审工作规则和程序。全省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必须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组建。要按照科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评审专家库。评议活动可采取评审会议、通信评审等方式进行。制定科学规范的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的工作规则和运作程序,坚持评审执行组织终审制度,强化评审专家和执行评委会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中工作规则与程序的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管,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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