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表彰“江苏省先进农村水厂”的决定
(苏爱卫〔2005〕3号)
各市、有关县(市)爱卫会:
2004年,各地按照《关于开展创建江苏省先进农村水厂活动的通知》(苏爱卫办[1999]9号)精神,在自查的基础上,推荐了一批农村水厂。最近,省爱卫会统一组织了考评。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现决定命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自来水厂等15座水厂为“江苏省先进农村水厂”,发给奖牌和荣誉证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奖励。
希望被命名的水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巩固已有成绩,并不断发展提高。各市、县(市)爱卫会要认真总结经验,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省级先进农村水厂活动,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水厂管理,提高效益,为我省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先进农村水厂名单
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先进农村水厂名单
苏州市
吴中区 东山镇自来水厂
角直镇自来水厂
南通市
如皋市 高明自来水有限公司
磨头自来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