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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院评价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院评价指南的通知
(苏卫医〔2005〕26号)


各市卫生局,各厅直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5〕139号,附件1)、《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5〕104号,附件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19号,附件3),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活动。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新形势下,着力解决当前医疗服务、医院管理中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卫生行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响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号召,把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力争使我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在声势、质量和实效上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活动目标。为抓紧、抓实、抓好这次活动,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将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成立由厅、局领导以及厅医政处、行风办、规财处和省中医药局相关处室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的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类医院院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市卫生局在5月10日前要将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活动思路。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要以“质量、安全、服务、费用”为重点,着重从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制度和安全制度;改革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合理施治,规范收费,降低医疗费用等方面入手,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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