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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5年江苏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5年江苏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卫法监〔2005〕24号)


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大对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卫生部关于印发2005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59号),我们组织制定了2005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认真组织落实卫生监督抽检的各项工作。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好卫生部门的职责。省卫生监督所承担本次省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的采样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样品的检验工作,同时,还要对各地的卫生监督抽检和检验质量控制工作加强指导。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沟通,注重宣传。树立卫生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各地在进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中,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要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我厅和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以便及时协查。同时,各地要定期将监督抽检结果向社会通报,必要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卫生部门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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