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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镇江市妇幼保健院为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镇江市妇幼保健院为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苏卫基妇〔2005〕8号)
镇江市卫生局:
为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及其实施办法,依法加强我省产前诊断(筛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全省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工作,根据你市的申请,我厅对镇江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审核验收,认为该院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工作符合卫生部《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确认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具备开展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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