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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的通知
(吉民发〔2005〕61号)


各市州、县(市,含双阳区)民政局:

  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组织开展的“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10月12日在全国正式启动。为推动我省“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决定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关于“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的社区、村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一系列减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普及减灾知识,增强广大群众减灾防灾意识,提高防灾避灾自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减轻灾害损失。通过创建一批减灾示范社区,提高基层减灾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减灾宣传教育。

  1.编制减灾科普读物、张贴画或音像制品。各地可根据本地易发灾害的类型和特点,针对公众避灾的基本常识和技能技巧,编制简单的减灾科普读物、张贴画或音像制品,向群众发放。

  2.举办减灾知识竞赛。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参加减灾知识竞赛。省里将举办全省性减灾知识竞赛,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也将适时举办全国性的减灾知识竞赛。

  3.举办减灾摄影作品展。通过征集和展出减灾摄影作品,使公众认识到灾害带来的危害和损失,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忧患意识。

  4.开展主题活动。利用“国际减灾日”和明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30周年纪念日,开展丰富多样的减灾主题活动。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

  1.各地要抓紧修订、制定本区域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特别要制定社区一级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宣传、解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辑预案读本、在社区、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使公众认识到预案的启动、响应等基本程序,对其中的条文认真解读,使公众能够理解、读懂预案。

  3.开展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灾害易发地区的城市居民委员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操作性,让社区群众真正掌握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提高社区的救灾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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