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建立“便民服务热线”的通知
(吉民发〔2005〕78号)
各市(州)、县(市,含双阳区)民政局:
为强化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宗旨,向社会广泛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流程及服务受理,接受投诉建议,促进民政政务公开、加强政行风建设和信访工作,提高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水平,及时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厅决定设立全省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95105151(以下简称便民热线)。为建好热线服务平台,现做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建立“民政便民服务热线”的重要性
民政便民服务热线是“电子政务”及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民政部门与服务对象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民政部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权益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民政部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搞好民政便民服务热线建设,对于密切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树立民政系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把它打造成民政为民服务的品牌。
二、明确服务范围和建设模式
便民服务热线的主要功能覆盖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社会保障”、“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两大方面,其中包括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困难群众应急救助服务、接受投诉监督服务等。
在建设模式上,采取由省厅与铁通集团吉林省分公司合作,租用其成熟的语音系统平台,建成连接到市州县的全省民政便民服务热线系统,省厅和各市州、县(市)民政局设便民热线服务中心(呼叫中心),设立人工座席。人工座席拟设立标准:九个市州民政局设2-3席,各县(市)民政局设2席。开通形式为自动语音及人工热线服务,自动语音系统录入的信息由省厅负责。热线电话收费标准按普通区内、区间电话咨费标准,系统建设运营费用省厅统一结算。
三、统筹安排,抓紧运作
全省民政便民服务热线建设,时间要求比较紧。各地要抓紧时间安排。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场所和接线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要把便民服务热线建设与民政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信访工作要紧密结合起来,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要加强对服务热线的宣传,使便民服务热线切实发挥作用,成为民政工作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的一个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