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全省部分医院检验科考核结果的通知
(苏卫医〔2005〕25号)
各市卫生局,各厅直医疗单位:
为实现我省医院临床检验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提高全省医院检验科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推进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创建工作,根据《江苏省医院检验科建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其考核细则,2004年11月29日~12月4日及2005年2月26日~3月31日,我厅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对全省44所三级医院(含中医)及37所二级医院检验科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见附件)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医院对照考核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并认真落实。这次考核结果低于150分的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宿迁市人民医院、泰州市中医院、连云港市中医院等4所医院,要于5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我厅医政处(中医院请报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省临床检验中心各1份,市属医院请同时报市卫生局医政处1份,并于2005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我厅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跟踪考核。
二、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规范》的要求,不断提高临床检验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附件:全省部分医院检验科考核结果
江苏省卫生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省部分医院检验科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满分为200分,总得分≥150分为合格,其中180分以上(不含180分)为优秀;总得分在120分~15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须限期整改;总得分<120分为不合格。具体考核结果如下。
一、优秀单位(30所)
江苏省人民医院 江苏省中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南京市鼓楼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南京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