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项目必须经专家验收后方可结题。省科技厅组织的成果鉴定会、新药证书受理书和专利申请受理书视同为结题。
3、项目组必须按时结题。项目负责人因患重病、出国研修或外出帮助工作3个月到1年的,在项目研究期限结束前半年,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结题。
4、为了方便项目承担单位,简化结题程序,每年12月,我厅将集中组织2次项目结题验收会。专家组在听取项目组工作报告后(多媒体报告15分钟),撰写出验收意见。各单位必须于每年11月底之前向我厅科教处提出结题申请,以便及时安排验收。
5、2000-2002年我厅立项的所有项目,按本文规定今年应全部进行结题,不结题的请在9月底之前按延期结题有关要求办理。2002年以后立项的项目按本文正常管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个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我厅项目:
1、获卫生部项目和厅重大项目资助的,研究结果未获厅级(含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连续2次按时结题,但研究结果未获厅级(含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1次不按时结题(批准延期的除外);
4、研究项目未通过专家组验收或验收结论为差。
五、所有表格请在我厅网站(www.jswst.gov.cn)下载。
江 苏 省 卫 生 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江苏省卫生厅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合同号
| |
填报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
本年度科研项目合同书中规定完成的工作:
|
实际完成的科研工作(应详细填写研究的结果、数据等):
|
注:本项目内完成的论文或有关科研总结请一并附送。
对本阶段研究工作的评价(详细填写其学术上和应用上的意义,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
|
对下阶段研究工作的设想(具体填写方法、指标和进度安排):
|
存在问题(主要指学术、技术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