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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深化院务公开工作中要贯彻和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二是真实准确。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三是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时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方便群众。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办事。五是有利于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要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和单位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适时向社会公开或向单位内部公开。

  (一) 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主要事项

  1.公开服务指南。包括医院诊疗项目、科室设置、各专科的服务内容及特色、专家姓名及专长、门急诊时间。

  2.公开就医流程。包括挂号、诊查、取药、住院等环节的先后顺序和手续等;病人的病情告知、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依据、方法、时间、地点、结果等。

  3.公开岗位内容。包括公开各岗位的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职责等,实行挂牌服务。

  4.公开医疗及管理规范。包括国家及各级有权机关颁布的医疗技术规范、医院管理制度。特别是直接涉及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医院秩序直接相关的有关内容要优先公开。

  5.公开价格。包括医疗服务、药品、检查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门诊、住院平均医疗费用水平情况。

  6.公开便民措施。包括便民服务项目与方式,特殊人群及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措施等。

  7.公开服务公约、服务承诺。包括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内容,违诺责任及处理、监督、举报或投诉方法。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向本单位职工公开的主要事项

  1.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计划。

  2.单位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部门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电子信箱等。

  3.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

  4.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5.三产的经营承包情况,药品及大宗物资、大型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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