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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卫办〔2004〕5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基本现代化。经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卫生厅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
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推行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卫生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院务公开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院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院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证;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卫生工作的“两为”方针,促进卫生事业的基本现代化,实现我省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求真务实,深化院务公开工作,推动这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深化院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省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文明服务、廉洁行医为基本要求,围绕“以病人(服务对象)为中心”和“以职工为主人”这两个重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稳步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全省人民的健康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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