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省对涟水县“卫生支农”方案》的通知
(苏卫办〔2005〕11号)
南京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中大医院:
为了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两个率先”,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卫生厅决定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省和南京市医疗卫生单位对经济欠发达的涟水县卫生工作进行全面支持,旨在提高涟水县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将我厅制定的《省对涟水县“卫生支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援助任务。
江苏省卫生厅
二○○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
省对涟水县“卫生支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服务“两个率先”,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健康出发,深入开展“卫生支农”工作,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健康服务。
2、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支持,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加快发展,提高农村特别是乡镇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3、通过对涟水县的支持,探索“卫生支农”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工作,促进城乡卫生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乡联动、全面覆盖,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从技术、设备和管理三方面对涟水县卫生工作进行全面扶持,力争经过1年左右的努力,使涟水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乡镇卫生院改革与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为涟水县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三、主要内容
(一)技术支持
1、派驻医疗组。采取派驻与挂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省和南京市医疗单位向涟水县4个中心卫生院和1个建制镇卫生院派驻4个医疗组。每个组由3-5名副主任医师和高年资主治医师组成(以党员为主)。专业按照适宜技术确定,主要包括普内、普外、妇产和急救等。省人民医院向五港中心卫生院派驻5人(其中2人驻红窑卫生院);南京鼓楼医院向高沟中心卫生院派驻5人;南京市第一医院向梁岔中心卫生院派驻4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向唐集中心卫生院派驻4人。一年期满后,派出单位继续与受援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挂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