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认真落实推进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政府效能的提高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工作。各市、州、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日常的改革工作。省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监察、编制和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部门在改革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要针对改革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增强改革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

  (二)搞好指导衔接。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要求,认真做好对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工作,对调整、下放的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办法,做好移交工作,确保审批项目下放后依法依规审批。各市州县政府在认真清理已有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省级调整、下放的审批项目要抓紧做好承接工作,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审批业务的管理,防止审批工作出现“空位”。

  (三)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将规范审批行为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对审批项目实行流程管理,明确受理人员、审查人员、审批领导的权限和责任,切实做到接办分离。要把规范行政审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编制审批项目目录和审批服务指南,对社会进行公布。规范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审批范围、办理期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和信息,做到申请材料尽可能减少、办理期限尽可能压缩、收费标准尽可能降低,减轻审批项目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将创造优质服务环境作为规范审批工作的保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企业和基层办事服务。

  (四)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审批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大联合审批力度。凡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按照“能合不分、能并不串”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简化审批环节,实行联合审查、联合勘察、联合验收等集中审查方式。省政府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结合转变职能和定岗定责工作,按照建立“大处(室)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内部集中审批机制,在服务大厅或窗口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各市、州、县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在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