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农村改水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苏改水指〔2005〕2号)
各有关市农村改水工作领导(协调指导)小组: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三年艰苦努力,全省各地农村改水任务即将完成,为总结农村改水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探索巩固和发展改水成果的思路和办法,省农村改水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决定从2005年10月起对各市三年农村改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是验收三年来各地农村改水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筹措及管理、改水工程质量和水厂管理等工作,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政府重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年将农村改水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有无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和验收,有无落实省定优惠政策。
(二)组织机构情况。农村改水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改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无保证改水办正常开展工作的经费。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情况。财政补助资金是否纳入年度预算并按时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是否执行《江苏省农村改水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改水工程质量。农村改水规划是否合理,改水器材是否按规定采购,有无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等。
(五)水厂管理情况。是否组织对水厂职工进行培训、体检,水厂管理制度和档案是否健全、工艺是否完善、供水水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六)任务完成情况。新增自来水受益人数是否达到或超过省下达的三年任务数。
二、考核验收程序
各市按照“江苏省农村改水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对所属有关县(市、区)验收合格后,向省改水办提出书面申请,省农村改水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再组织考核验收。
三、考核验收方法
(一)听取汇报。汇报内容包括:①做法、经验、两个效益;②存在问题和建议;③巩固改水成果的设想。
(二)查阅资料。有关改水文件和资料;财政资金到帐和支出凭据;改水受益统计表及农户受益登记表。
(三)现场检查。每市抽查2个县,每县抽查3个乡镇(按经济状况好、中、差各抽1个):①检查改水工程质量及水厂管理情况;②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每个乡镇查2个村,每村查10户居民(按花名册查5户,随机查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