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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县级试点实施方案(2008-201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8、创新机制体制的原则。引导农民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联合经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组建新型的经营实体,提高抗御灾害、抵御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供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扶持、培养农民自发组建养殖、特色林果等林产品加工营销等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加强互助合作。

  9、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石漠化治理中的支撑作用,将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应用到综合治理实践中,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试点项目要与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重大课题“喀斯特高原退化生态系统(石漠化)综合整治技术与模式(编号:2006BAC01A09)”和“喀斯特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编号:2007BAQ00054)”等国家科研项目相结合。

  10、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编制《县级试点实施方案》,高质量组织实施,建成示范基地,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并争创全国先进。

  11、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石漠化治理的地块必须经营主体明确,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林地,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将林地经营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以土地的经营者为主体进行治理。

  (三)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南石山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地区〔2004〕1529号)

  2、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南石山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黔发改代赈〔2004〕1003 号)

  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编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县级试点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08〕221号)

  4、造林、封山育林、水利水保、基本农田建设、畜牧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与林业、农业、水利、畜牧等部门的行业标准。

  5、各县市石漠化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6、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相关专业规划

  二、试点建设内容、建设重点与目标

  (一)建设内容

  试点建设内容包括:

  1、封山育林育草。强度以上石漠化地区,土壤瘠薄,造林难度较大,宜采取封山措施,防止人为活动和牲畜破坏,利用大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恢复林草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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