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自2006年起,全国统一启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smeimdf.org),企业申报、项目审核、公示与批复等一律使用该网络管理系统。
二、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要求,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如下:
(一)项目单位资质注册。请各项目单位于2006年7月2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完成资质注册,同时将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两份(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1、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登记表;
2、法人证书(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
5、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资质审核确认。省商务厅在收到项目单位上报材料后3日内对项目单位资质进行确认。
(三) 项目资金计划申报。项目单位通过资质注册确认后,务必于2006年8月4日前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申报项目资金计划(不需报送书面材料),逾期省商务厅不再受理申请。
(四)项目资金计划公示。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资金计划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2006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予以公示。
(五)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单位在项目计划实施完毕后,即可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向省商务厅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同时将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两份(A4纸复印装订,并加盖公章)上报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1、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完成填报并打印的《申请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
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该项目完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3、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原件留存原单位备查);
4、《贵州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费用支出清单》(见省商务厅黔商发[2004]109号文);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见网络管理系统中资金拨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