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铁路运输化肥免收铁路护路联防费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铁路运输化肥免收铁路护路联防费的通知
(黔价费[2004]108号)
省铁路护路联防办、贵铁分局、各市(州、地)物价局、财政局: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经研究,决定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铁路护路联防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10号)文第二项免收项目中加入“化肥”项目,即:全省范围内通过铁路运输的化肥,免收铁路护路联防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