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统筹农业项目管理,以项目为平台进行资金整合。要重点围绕农业“六个100万亩”、“五个100亿”产业工程,结合各地产业优势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农业发展项目管理,建立重点项目库。实行项目统一规划、统一申报、集中审批、捆绑投入、共同实施、分类管理、统一验收。以项目为平台进行资金整合,捆绑各渠道支农资金投入。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发展项目的集中投入力度。做到投入一项,成功一项,见效一项,使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各渠道支农项目资金统一归口到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账、专人、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今后各地农业方面资金均按项目化管理原则进行申报,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制定详细可行性项目计划书,完善项目申报手续,地区组织农口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对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统一协调项目建设,按项目需要分别配套资金投入,集中拨付,统一监管,确保财政支农资金通过整合后发挥更好的效益。
9、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支农资金整合的组织领导。支农资金整合涉及的部门较多,地县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系和综合协调机制。在农业综合部门设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项目申报、资金管理、项目监督和督查验收等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管理项目资金,统一进行竣工验收。要按项目化管理原则,建立相应工作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在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过程统一、协作、互补的统分结合的工作联系制度,确保资金运行科学、高效、安全。
四、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配套措施
10、清理和修订现行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各部门现行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分配方式、使用方式、管理方式等进行修订和完善,按照资金申请程序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使各项管理制度与资金项目化集中管理方式相衔接、相配套,避免互相矛盾抵触和交叉重叠,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
11、为支农资金整合营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地县在制定农业农村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过程中,要按照有利于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在政策制定、制度设计、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等方面为支农资金整合创造必要条件。财政系统、农口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资金整合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