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流感疫情监测
为掌握流感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流感流行株和变异株,省卫生厅建立了流感监测网络,目前在南京、无锡、徐州、南通4市和丹阳市设立了11所监测哨点医院。按照《江苏省流行性感冒监测方案》(苏卫疾控[2003]55号)的规定和要求,各哨点医院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备专人负责流感监测工作,定时收集上报各类监测数据,及时采集流感样病例标本,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实验室检测;有关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和病毒分离,并按时上报流感监测资料。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省流感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同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保证“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四)有效控制流感暴发疫情
按照《江苏省流行性感冒监测方案》,全省各市、县(市、区)均应开展流感暴发疫情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暴发疫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建立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信息报告沟通机制。各级医疗机构和学校、托幼机构的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发现一个地区或者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短时间内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指体温≥38℃,伴有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时,应作为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并及时上报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发现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的暴发疫情,应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以进一步查明病原;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重点场所和物品消毒等紧急控制措施,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就实施停课、停业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及时撰写并上报暴发疫情调查处理工作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当地医疗机构应做好流感病人隔离收治、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参与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应及时给予技术指导。
四、人感染禽流感的预防控制
禽流行性感冒(简称禽流感)是由禽甲型流感病毒某些亚型中的一些毒株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按病原体的类型,禽流感可分为高致病性、低致病性和非致病性三大类。高致病性禽流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禽流感主要感染鸡、鸭、鹅等家禽和候鸟等动物,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陆续发现了人感染禽流感病例,但目前尚无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确切证据。考虑到人对禽流感病毒普遍缺乏免疫力以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后的高病死率,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该病可能是对人类潜在威胁最大的疾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