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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授予丹阳市“江苏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称号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授予丹阳市“江苏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称号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5〕40号)


镇江市卫生局:

  根据你局和丹阳市的申请,我局组成“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专家考评组,于2005年12月22-23日对丹阳市创建“江苏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活动进行了考评。考评组通过听取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专题情况汇报,审阅工作台帐资料,考核市中医院的创建工作和抽查考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汇总讨论,一致认为,该市创建工作,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有效。全市按照创建规划,加快了市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农村中医工作的带头指导作用;注重保持发扬中医特色优势,全市初步建成了一批中医专科;加大了中医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了中医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健全了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促进了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对照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标准,考评组认为已基本达到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专家考评组意见,决定授予丹阳市“江苏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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