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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

  今年6月17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简称“荒漠化日”,下同)”的主题是:“加快防沙治沙步伐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做好 “荒漠化日”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明确宣传内容。今年的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和服务于 “加快防沙治沙步伐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主题,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防沙治沙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防沙治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宣传防沙治沙取得的成绩,坚定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的信心;三是宣传防沙治沙战线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鼓舞治沙人的斗志;四是宣传我区防沙治沙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的紧迫感。

  二、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要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杂志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同时,还可以采用研讨会、报告会和运用标语、展览、摄影、公益广告、板报、街头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防治荒漠化宣传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主动向他们提供典型事例和典型材料,请他们帮助我们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尤其是媒体的优势,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发掘典型,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在典型宣传报道的基础上,要推荐一批事迹突出、代表性强的先进人物和单位,选送到自治区及中央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自治区林业厅及国家林业局将集中推出一批防沙治沙新典型在自治区及中央各大媒体中宣传,请各地深入发掘、推荐防沙治沙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典型事例主要包括,通过防沙治沙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沙区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先进人物主要包括,与风沙顽强抗争改善生态、带领群众治沙致富等方面的典型。请每个地州推荐1-3个重大典型,于2008年5月30日前将事迹材料(语言精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含纸质和电子文件)报自治区防沙治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协调在有关自治区及中央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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