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6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6〕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速我省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医学新技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防治水平,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现就申报2006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首次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技术,填补国内或省内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成熟、适用、先进,并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
2、引进的技术必须为近五年内发明并应用的新技术。
3、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
4、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涉及医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袋装。《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请到江苏省卫生厅网站(www.jswst.gov.cn)下载。
三、申报渠道:各市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厅科教处,厅直单位和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我厅科教处。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EXCEL格式统一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3人)、学科分类、申报奖励等级录入,并上报软盘。
四、查新检索:申报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须附科技部、卫生部、省科技厅或卫生厅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五、下列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1、非省内首家引进和开展的医学新技术。
2、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不属于技术引进。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或属落后、淘汰技术,不宜再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