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对各地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十五规划”进行终期督导的情况通报
(苏爱卫〔2006〕1号)
各市爱卫会:
根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终期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全行动发〔2005〕1号)和省“行动”领导小组“关于组团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终期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农健2005〔2〕号)要求,省“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了由省委宣传部、农工办、省卫生厅、农林厅、教育厅、广电局、省妇联等成员部门参加的督导评估组,分别由省卫生厅、农林厅、教育厅、广电局分管领导带队,于2005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对各地“十五行动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了终期督导评估工作。
省督导评估组分别听取了各市及有关县(市区)“行动”领导小组“十五行动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评估规范和程序,察看了当地的“行动”工作现场,走访了部分农户,并就有关健康知识和“行动”核心信息分别对1040名中小学生和260名农村居民进行了现场测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开展“行动”工作的特点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十五行动规划”,取得明显成效,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行动”工作的领导。各地坚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十分重视和关心农民的健康问题,始终把帮助农民群众树立健康观念,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不断加强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紧密结合农民的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的中心任务,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南京、无锡、苏州、常州、扬州、泰州等地围绕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将“行动”工作融于“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无锡、泰州两市还分别制定了“行动”示范乡(镇)村建设规范,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卫生防病工作,积极开展“行动”示范乡(镇)村活动,大力推进“行动”示范区的建设。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宿迁等地坚持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工作方针,适时调整和充实“行动”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熟、江都两地还将“行动”工作纳入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相应的督导考核办法。张家港市把“行动”工作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大了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射阳县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适合当地农民的11种健康教育形式,形成了“领导-骨干-群众、医生-病人-家属、老师-学生-家长、集镇-村组-农户”4条“行动”工作的主干线。江阴市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导向,把实施“十五行动规划”,推进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作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手段,着力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和健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