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卫生部门平安建设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江苏省卫生厅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卫医〔2006〕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单位: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目的在于为我省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制环境,是服务我省“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保障,更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政治责任,也是促进我省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切实履行好卫生部门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卫生部门平安建设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江苏省卫生厅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卫生部门平安建设“十一五”规划
2、2006年江苏省卫生厅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江苏省卫生部门平安建设“十一五”规划
为落实我省卫生部门在“平安江苏”建设中的职责,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目标做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我省《关于在“十一五”期间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和2006年省综治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两个率先”的大局,结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卫生系统实际,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平安单位(平安医院)为抓手,以提供卫生应急保障为己任,既确保系统内部平安,又要为全省及各地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卫生保障,全面推进我省卫生部门平安创建工作,促进卫生事业与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为“平安江苏”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大局做出贡献。加强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预防医疗事故,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控制卫生系统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为医疗卫生服务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卫生应急工作,为各类突发事件尤其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保障。通过努力,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治安面貌取得明显进步,广大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平安建设机制全面完善,医患关系明显改善,单位治安秩序显著好转,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增强,涌现一大批“无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三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