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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无锡市、泰兴市和海安县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无锡市、泰兴市和海安县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18号)


无锡、泰州、南通市卫生局:

  根据无锡卫生局、泰州市卫生局、南通市卫生局的申请,我厅组织省基本消灭疟疾达标考核组,分别于2005年11月14-19日,对无锡市、泰兴市和海安县基本消灭疟疾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省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发病统计表和病人个案调查卡等形式,抽取有关乡镇作为现场调查点,对门诊镜检站化验员进行血片制作、染色、镜检疟原虫等技术考核,采集了当地小学生滤纸血作IFA检测。现场抽取考核的乡镇,各医疗防保机构均有专业人员负责疟防工作,有一定经费投入,疟疾病人诊断、治疗和上报基本符合要求;历史资料和登记保存较好;门诊镜检站设备良好,能开展常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镜检员专业技能考核,显示能胜任当地疟防工作开展需要;小学生滤纸血IFA检测,表明当地疟疾流行潜势较低。经考核组认定:无锡市、泰兴市和海安县已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

  疟疾曾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之一,历史上都曾经发生过大暴发流行。在历届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防治”的原则,经过五十余年不懈努力,疟疾流行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希望你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重视疟防工作,认真总结疟防工作经验,不断巩固疟防成果。同时要研究新时期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探索防治工作的新机制;继续抓重点,保证必需的经费投入,认真做好血检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控制传染源;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人员,培养后备力量,为最终消灭疟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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