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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达江苏省2006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发热病人血检:各门诊镜检站5-10月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血检对象为“三热”病人,血检率以县为单位不低于1%,监测点乡(镇)不低于2%。武进、海安、赣榆3个省级纵向监测点血检对象为“二热”病人,血检率以县为单位不低于0.5%,监测点乡(镇)不低于1.0%。

  (4)现场走访调查:流行季节7、8、9三个月,每月1次,每次走访2-3个监测点乡(镇)各1个不同村300人左右,了解当地实际发病情况和抗疟措施执行情况,并对一周内发热病人采血镜检。

  (5)IFA检测:疟疾高发乡(镇)卫生院(医院)在血检同时采制发热病人滤纸血1张(2大滴)干燥后低温(4-8℃)保存,10月中旬采集2试点乡小学生滤纸血各150份,集中送省寄研所作IFA检测(总数不少于600份)。

  (6)媒介调查:

  A. 按蚊种群比例调查:六合、仪征、盱眙、洪泽、泗洪各选择2-4个试点乡的若干个村作为调查点,于6月下旬一次性捕捉1个自然村所有人房和畜舍的全部按蚊,进行按蚊种群比例调查。

  B. 按蚊密度和叮人率调查:六合、盱眙、泗洪各选择1个乡的各1个村作为观察点。于6月下旬至10月上旬每半月1次,在晚上19:00-次日早晨5:00采用室外人诱方法进行按蚊密度和叮人率调查。

  C. 武进、海安、赣榆3个省级纵向监测点选择1个村作按蚊密度观察点,于6月中旬至10月上旬每半月一次作畜舍中华按蚊密度调查。在调查点选择相对固定的4间猪舍,以1个人在每间猪舍捕蚊15分钟,捕获的按蚊总数即为只/人工小时密度。

  3、浦口、张家港、丹徒、阜宁、靖江等 5个市级监测点监测方案:

  (1)工作专报同省级监测点。

  (2)发热病人血检:各门诊镜检站5-10月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血检对象为“三热”病人,以原因不明发热为重点,血检率以县为单位在0.3%左右,试点乡(镇)在0.5%左右。

  (3)现场走访调查:在9月份对2个试点乡各2个村进行一次走访调查,每村走访人数不少于300人,并对一周内发热病人采血镜检。

  (4)IFA检测:于10月中旬采集试点乡居民(或小学生)、重点人群(流动人口或门诊发热病人)各200份滤纸血1张(2大滴),集中送省寄研所作IFA检测。

  (5)媒介调查(各监测点视具体情况自定):选择1个村作按蚊密度观察点,于6月中旬至10月上旬每半月一次作畜舍中华按蚊密度调查。在调查点选择相对固定的4间猪舍,以1个人在每间猪舍捕蚊15分钟,捕获的按蚊总数即为只/人工小时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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