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加强传染源管理工作。按照今年全省疟疾春季休根方案切实加强对春季休根的领导,保证工作质量。要重点抓好现症疟疾病人的正规治疗,现症间日疟病人治疗改用氯/伯喹八日疗法。所有疑似疟疾的发热病人均应进行试治,凡镜检阳性、症状典型疟疾和疑似疟疾试治有效的病例均应填写个案调查表。所有经试治后不能确诊或排除疟疾的发热病人均应作疑似疟疾病人上报。各级疾控部门要加强对抗疟药品的管理,提供各种抗疟药品。要求各市、县(区)建立抗疟药品进出一本帐和使用登记制度,要求使用统一印制的抗疟药品使用登记本,严禁使用过期抗疟药品和奎宁针等非根治药品。
4、按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第一轮后三年的工作要求,加大泗洪、盱眙等2个县的项目化管理力度,做好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第五轮铜山、睢宁、邳州、泗洪、泗阳、盱眙、洪泽、六合等8个项目县及国家疟疾控制项目铜山、睢宁、邳州、新沂、宿豫、沭阳、盱眙、洪泽、仪征、高邮等10个项目县的启动工作。结合项目的实施,继续加大淮河以北疫情不稳定地区的防治力度;流行季节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乡镇、村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暴发点应按相关要求及时报告,以便组织力量及时调查,及时处理,防止其蔓延和扩散;疟疾高发区继续坚持传染源管理和媒介控制并重的防治策略,实施疫点喷洒灭蚊和浸泡蚊帐措施。
5、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凡符合疟疾诊断三条标准的本地和外地病例均应以疟疾病例上报,疫情报告一律采用网络直报,发现暴发点和恶性疟病例应及时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市工作专报(病例及个案调查表、疑似病例、抗疟措施执行情况等)应用电子表格形式于次月10日前报省。继续实行报病奖励措施,并加大对疫情漏报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二、监测工作
1、铜山、睢宁、泗洪、盱眙、宜兴等5个国家监测点,按《
全国疟疾监测方案操作手册》执行。
2、武进、海安、赣榆、六合、洪泽、仪征等6个省级监测点的监测方案:
(1)工作专报:各监测县工作专报于次月10日前用电子表格形式同时报市和省所。发现暴发点和恶性疟病例应及时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个案调查:疟防专业人员对监测点的每例疟疾病人均应该在发现病人后10天内进行个案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