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6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2006〕1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使其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现结合2006年全省卫生工作重点,就做好2006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医疗卫生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之一。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有利于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关系到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成立新闻宣传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分管,并真正做到新闻宣传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计划、有经费投入、有保障措施。
1、建立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和网络。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负责新闻宣传的部门或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同时,建立覆盖本地区、本单位的新闻宣传网络,构建上下通顺的新闻宣传渠道,形成人人动手,全员参与宣传工作的良好局面。
2、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要挑选政治素质高、宣传意识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人员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要对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经常性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意识,掌握新闻宣传技巧,提高新闻宣传水平。
3、加大对新闻宣传的投入。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经费。在年度卫生事业经费预算时,要有新闻宣传经费项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经费开支,保障各项新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重点,为卫生工作中心任务顺利完成营造氛围
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凝聚民心共同为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卫生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循“服从、服务于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的指导思想,将重点放在宣传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上。各地、各单位都要紧紧围绕2006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确定的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等三大工作重点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法制监督、科学管理、科技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大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形成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