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省卫生厅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苏卫机党〔2006〕8号)
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一年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各单位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党员教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充分展示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实现我省卫生改革与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拟于“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带领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紧紧围绕卫生工作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的先进模范作用发挥得好,成绩明显,在本单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在本职岗位上和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绩突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