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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歌曲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歌曲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苏卫机党〔2006〕10号)


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推动学习贯彻《党章》的深入,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和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省卫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厅直属机关党委拟于今年“七?一”前夕,开展“党在我心中”歌曲合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和歌曲合唱的形式,引导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与时俱进、锐意改革、促进发展的昂扬斗志,不断促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的深入,为实现我省卫生改革发展所确定的目标而奋斗。

  二、活动要求:

  1、厅机关和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协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要深入发动,扩大影响面。既要体现活动开展的广泛性,动员广大党员、职工积极参与;又要注重实效,勤俭节约。

  3、以合唱为主,合唱曲目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和赞颂医务工作者在医疗战线上的光辉事迹为主要内容,提倡自编、新创。演出时,要统一着装,充分展示广大党员、职工的精神面貌。

  4、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单位必须参加,同时邀请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医大第二附属医院、省第二中医院、中大医院参加。

  5、各单位推荐上报1-2个合唱曲目,节目的伴奏带、碟盘自备。

  三、评比表彰:

  1、组织奖评比:凡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参唱人数较多、单位主要领导成员积极参与的,均可参加组织奖的评比。设组织奖若干个。

  2、演唱奖评比:以专家组评分为原则,根据参赛节目演唱情况进行现场评分、颁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四、时间地点:

  5月30日前各单位党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排练工作。6月10日前将参赛曲目和参赛队员名单报厅直属机关党委。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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