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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卫传[2006]18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2006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五一”节期间,人群流动大、大型活动较多,各地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结合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根据我厅下发的《省卫生厅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卫法监〔2006〕22号),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五一”节期间集中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将乡镇及其以下的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庙会)以及食品商场(超市)、食品批发销售门市部作为重点检查场所,并将近期通报协查的保健食品和节日大宗消费品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沟通,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各地要加强与旅游、交通、新闻等部门之间及卫生部门内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建立应对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联动机制。同时,做好食品卫生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食品消费氛围。

  四、做好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严格报告制度。各地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按照《江苏省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发事件(故)处理卫生监督工作预案(试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在积极救治病人、及时调查原因的同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节日期间,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案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的节日。

  省卫生厅食品卫生投诉举报电话:025-83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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