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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办关于组织国家卫生镇复核的通知

江苏省爱卫办关于组织国家卫生镇复核的通知
(苏爱卫办〔2006〕13号)


各市爱卫办: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国家卫生镇(县城)复核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省辖市自查的基础上,近期对部分国家卫生镇进行复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的范围(镇)、分组及时间

  1、陆家、巴城、同里、七都、沙溪、二甲(5月上旬末)

  2、官林、华士、旺庄、璜土、小纪、新坝(5月下旬)

  3、金港、乐余、大新、支塘、古里、辛庄(6月上旬)

  二、复查主要内容

  组织管理机构运转情况(人员、经费、制度);容易出现问题场所的日常管理(集贸市场、活禽市场、餐饮娱乐场所、公厕等);容易出现反弹的现象(有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保洁、“四害”控制情况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等);需要政府投入的环境卫生设施运行情况(垃圾中转站、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周边农村卫生状况(村容村貌、饮水和厕所卫生、农户家庭卫生等)。

  三、方法及要求

  1、本次检查每镇半天。以看现场为主,被检镇须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检查中,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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