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东部海域整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水质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8.57%。
(二)措施与行动
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龙华、固戍、沙井等3座污水处理厂的调试并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03%。南山、西丽、横岭(二期)、光明、布吉等5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葵涌、水头、福永、燕川、公明、埔地吓、鹅公岭、龙田、沙田、平湖(二期)、横岗(二期)、上洋(二期)12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均已动工。全年新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00多公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完成下坪、福永2座污泥处置工程建设,新增污泥处置能力780吨/日。
进一步完善水库污染防御体系。开展了13座主要水库隔离管理工作,完成罗田水库、石岩水库等6座水库隔离工程建设,其他水库隔离工程全部动工建设。动工建设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完成深圳水库流域大望村污水输送连通管道工程建设。开展"查违行动"、"雨季行动"和"重民生、保水缸"等专项行动,拆除乱搭建窝棚7.5万平方米,清理违章养殖59处,清理生猪16386头,建立了遏制违法养殖回潮的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河流综合整治力度。深圳河截污二期工程稳步推进,观澜河、西乡河、新洲河、布吉河、福田河、大沙河、深圳水库排洪河、凤塘河、葵涌河等多条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开工。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4分贝,比上年下降0.1分贝,达标率为88.0%,比上年上升5.8个百分点。其中特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5分贝,达标率为68.3%。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2分贝,比上年下降0.2分贝,达标率为53.2%,比上年上升2.9个百分点。其中特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5分贝,达标率为50.5%。
(二)措施与行动。
积极开展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全年夜间检查施工、娱乐场所6816场次,对512宗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夜间施工提前公告制度,严格夜间施工许可,停止了冲孔、钻孔夜间施工审批,依法发放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3235个,开展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收费工作。加快道路降噪工程建设,提前完成皇岗路道路修缮降噪工程,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