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pH年平均值为4.79,比上年上升0.06,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64.4%,比上年上升7.9个百分点。
年平均降尘量为5.18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53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深入开展"蓝天行动",重点对电力企业、机动车尾气和施工扬尘等进行综合整治。
加大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力度。积极推广清洁燃料,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全市关停小火电达76.5万千瓦,新建的前湾电厂、东部电厂均燃用天然气,福华德电厂、月亮湾电厂完成了"油改气"工程。2008年,我市地方机组使用现货天然气发电9.23亿千瓦时,从省网外购电上升12%。拆除宝昌电厂、钰湖电厂污染严重的吹灰工序,有效解决吹灰污染扰民问题。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全市有50家加油站(964条汽油加油枪)完成治理改造,54辆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设备。开辟了3条清洁能源公交线路,50辆清洁能源汽车投入运营。新车上牌登记严格执行国Ⅲ标准,轻型汽油车上牌从1月1日起正式执行加装车载诊断系统(OBD)规定。开发建设黑烟车处罚系统,实现黑烟车信息的实时传输、动态跟踪、信息查询及反馈,建成黑烟车举报、检测、查处的全过程监控体系。全年路检机动车29669辆,查处超标车辆4516辆,超标率为15.22%,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为86.72%。7月1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保车型推荐性目录》,我市成为国内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发布国Ⅳ车型目录的城市。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全年共检查建筑施工、采石取土场等各类施工工地5472项次,责令268家扬尘污染单位进行整改和治理,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梅林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松子坑水库、铜锣径水库、枫木浪水库和三洲田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他水库水质良好,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所有水库水质变化不大。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87%。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盐田河主要水质指标达到Ⅳ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主要河流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龙岗河、新洲河、观澜河、茅洲河、大沙河、西乡河和深圳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布吉河、坪山河和福田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