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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说明:1、大豆只检测除草剂如氟磺胺草醚等。2、 蔬菜、水果均监测以下规定农药品种项目:有机磷12种:甲拌磷、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甲基毒死蜱、甲胺磷、久效磷、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乐果、氧化乐果;氨基甲酸酯4种:克百威(呋喃丹)、甲萘威(西维因)、抗蚜威、灭多威;菊酯5种:氰戊菊酯、氯氰菊酯、氯菊酯、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有机氯1种;三氯杀螨醇。3、茶叶只检测克百威(呋喃丹)、甲萘威(西维因)、抗蚜威、灭多威、氰戊菊酯、氯氰菊酯、氯菊酯、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三氯杀螨醇。豆类蔬菜包括扁豆(豆角、眉豆)、四季豆(菜豆)、豇豆、荷兰豆。水果包括苹果、梨、桃、柑桔、草莓、荔枝等。各监测点可根据本地产销量分配数量。4、各监测单位可根据本省市的农药实际使用情况选做规定项目之外的农药品种和食品种类。5、检验的农药品种和所对应的检验方法:有机磷农药可参照GB/T5009.20-2003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或去年的附件B执行。甲胺磷、乙酰甲胺磷可参照GB/T5009.103-20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执行。氨基甲酸酯类可参照GB/T5009.104-2003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执行。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可参照GB/T5009.110-2003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执行。氯菊酯可参照GB/T5009.106-2003 植物性食品中二氯苯醚菊酯残留量的测定执行。三氯杀螨醇可参照GB/T5009.176-2003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执行。
  三、霉菌毒素、氯丙醇部分

市别

食品种类

监测项目及检测份数

黄曲霉毒素B1、B2、G1、G2

展青霉素

氯丙醇

丙烯酰胺

无锡、苏州、扬州、泰州、淮安、盐城

大米

各2份

 

 

 

 

南京、无锡、南通、泰州、盐城、苏州

玉米

各2份

 

 

 

 

南京、无锡、南通、泰州、盐城、淮安

花生

各2份

 

 

 

 

南京、苏州、扬州、盐城、淮安、无锡

花生油

各2份

 

 

 

 

苏州、南通、泰州、盐城、淮安、南通

花生酱

各2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酱油

 

 

各3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苹果汁

 

各1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苹果酱

 

各1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山楂汁

 

各1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山楂酱

 

各1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油炸食品

 

 

 

各3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焙烤食品

 

 

 

各3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小食品

 

 

 

各3份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盐城、淮安

茶叶

 

 

 

 

各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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