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改革发展调研的通知
(苏中医综〔2006〕19号)
各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制定全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好全省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省中医药局将于2006年4月17日至5月在全省开展中医药改革发展调研。
一、调研内容:
1、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情况;
2、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情况;
3、深化中医药改革,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情况;
4、贯彻“医院管理年”有关要求,加强中医院建设管理的情况;
5、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依法加强监管情况;
6、新形势下中医药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措施;
二、调研具体安排
1、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调研一至两天,拟实地调研一所市级中医院、一所县级中医院、一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二个村卫生室(或社区服务站)。具体单位由各市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