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流感监测合作项目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32号)
南京、无锡、徐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从2000年开始,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合作开展了2000-2005年流感监测合作项目。我省作为23个合作项目省之一,选择南京市儿童医院和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为卫生部-WHO合作项目的哨点医院开展流感监测工作。近年来,依托合作项目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国家陆续将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徐州市儿童医院、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丹阳市人民医院作为国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哨点医院所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实验室一并纳入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根据流感防控的实际需要,我省还先后增设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为省级监测哨点医院。通过开展合作项目,建立并完善了我省流感监测网络,掌握了我省流感流行病学及病原学的基础信息资料,对推动全省流感监测工作、不断提高监测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6-2010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流感监测合作项目。在上一个五年合作项目的基础上,我省增设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卫生部-WHO合作项目的哨点医院,苏北人民医院、高邮市人民医院,泰州市中医院作为省流感监测哨点医院。
为高质量完成卫生部-WHO流感监测合作项目,确保我省流感监测网络的规范、高效运行,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实施卫生部-WHO流感监测合作项目计划(2006-2010年度)》(详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流感监测工作。各流感监测网络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疾控中心要加强领导,做好流感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审评、协调,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政策保障,确保流感监测任务按期完成。各地、各单位还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保障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详见附件2)的建设。
我厅将每年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计划和项目单位进行适当调整。请各监测地区市卫生局于每年4月15日前,将上一监测年度(上年4月至本年3月)工作总结报我厅疾病控制处。
附件:
1、江苏省实施卫生部-WHO流感监测合作项目计划(2006-2010年度)
2、江苏省流感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一览表